《8·31人孔井火災事故》講解了某油田通信公司在8月31日進行地下管道電纜施工時,發生的造成2名電纜工被燒傷,面積達30%,深度為二度的火災事件的過程。該文件詳細地描述了事發于線務總站由通信機房至采油1400對接入的地下管道通信電纜鋪設中。作業工人在15號地下人孔井操作時因打火機點燃香煙導致電纜管道泄漏的天然氣引燃產生大火球的直接成因。除此之外,文章分析指出,未做有毒有害氣體檢測、不充分空氣置換和缺少警覺性等原因構成間接因素。同時闡述管理缺陷包括監護措施、防范設施不到位、缺乏相應規章制度及培訓不足等方面也促成了事故。
《8·31人孔井火災事故》適用于參與石油及天然氣相關建設、維護的公司和團隊,尤其是涉及到需要進入有限空間或封閉環境下施工的企業和作業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從事地下電纜敷設、地下設施檢查檢修等活動的專業人士。對這類群體具有重要警示意義。其內詳實的內容能夠幫助安全監督人員、現場管理人員了解此類事故的發生機制與原因,并據此制定更為完善的安全規范和應急預案,提高員工的風險意識以及自我保護能力,從而預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