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貴州建工集團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項目工程中,工程技術負責人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指出,工程技術負責人需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確保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和標準。工程技術負責人還需主持項目工程安全技術交底,編制和審查施工方案時制定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實施。文件還強調,在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時,工程技術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確保相應安全措施的執行。此外,工程技術負責人還負責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參與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措施,以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項目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建筑行業的項目工程技術負責人,尤其是那些在貴州建工集團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及其類似企業工作的技術人員。該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責任指導,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