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為預防重大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而制定該制度的目的。該制度主要針對重慶市萬利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的各類可能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環節進行了全面規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涵蓋了公司內對危險化學品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單元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與核銷管理等內容。文件特別指出,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在企業中實施源長責任制。總源長由主要負責人擔任,并可設置分源長共同負責。其職責范圍包括組織危險源識別、設施及監控系統的優化完善、規章制度與安全操作流程的建立,進行員工技能及應急措施培訓、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特殊作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到位。此外,還包括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活動以及提供足夠的資金用于保障安全運作等具體要求。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重慶市萬利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對于從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并帶有儲存設施的企業部門來說至關重要。該文件明確了各個層級管理人員在面對本單位內涉及到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值危險化學品單元的安全責任。具體包括從總經理到各級副經理,再到特定部門如安全環保部、生產管理中心等相關工作人員。所有上述人員都需要根據各自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并執行這份管理制度中的規定事項,確保能夠及時有效開展日常運行管理和緊急狀況下的應對行動,從而保障企業運營過程中重大危險源的有效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