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縣1.3火災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1年1月3日發生在福建省政和縣鶴林工業園區和吉昌竹業有限公司的一起嚴重火災事故。報告顯示,在15時40分,該公司鋼結構生產廠房發生火災,造成1人死亡,過火面積約862平方米。為應對該事件,政和縣政府迅速成立專門的調查組,遵循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了詳盡的事發經過勘查及原因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建議。調查內容涵蓋事故發生的具體單位及其環境背景介紹:公司基本情況顯示其經營范圍包括多種竹制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廠房結構中存在布局缺陷,僅單出入口和簡陋消防設備的問題;周邊建筑物情況表明其周圍分布著其他廠房以及道路等設施。在事故救援方面,當地消防部門接到報警后快速響應,在多部門協作下,通過現場偵查確定并控制火勢發展,雖然全力搶救但遺憾未能挽救生命。關于事故原因的分析,《政和縣1.3火災事故調查報告》指出,直接原因是由油漆車間設置不合理、電氣線路故障以及初期火災處理不當引起轟燃所致;間接原因是起火地點建筑耐火性差且內部存放大量易燃物,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缺乏管理缺失,加之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不力導致火災頻發因素未能有效解決。
《政和縣1.3火災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竹制品及其他同類輕工業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這些企業在生產運營過程中可能存在類似的廠房結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上的不足之處。特別針對單層或多層鋼結構的加工型企業或位于工業園區內的中小企業具有指導意義。它不僅有助于此類企業識別潛在安全隱患,評估現有應急響應策略的有效性,還能促進相關部門提升安全監督力度,改善企業安全管理實踐,確保從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并符合當前嚴格的環保與職業健康安全法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