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講解了應急管理部發布的第13號令,即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自2024年1月1日施行,并取代了舊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部分內容。該文深入解讀了修訂后的安全規定原文由之前的31條簡化為22條的重要原因與調整細節。《標題》描述了從2013年以來有限空間內的中毒和窒息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占96.8%和96.9%,分析了有限空間的安全形勢,并針對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以及污水處理系統和窯爐、槽罐的事故率進行了闡述,特別提到由于缺乏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導致的傷亡擴大現象非常普遍,幾乎占據了總量的87.4%左右的比例。文件也對新規定的主要特點做了重點解析,包括強制企業必須配備監護人以突出關鍵環節的作業審批、應急處置安全管理,并且強調對高風險區域的嚴格監管。在監護人職責方面,要求具備專業能力,在現場實時確保安全。同時完善了作業流程,如審批、發包管理、培訓、應急演練的要求,還加強了針對現場設置警告標識、實施隔離措施等具體管理細則,對通風設備、防護裝備等做出了細致規定,嚴格遵循“先通風、再監測、后作業”的作業順序并保持持續通風檢測的重要性,并對有較高風險如硫化氫等毒害氣體的場所進行更詳細的管理監督,防止事故發生。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適用于各行業工貿企業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及操作的企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一線工人等。特別是那些存在有毒有害氣體、危險物質積聚可能或者氧氣水平不穩區域的工作環境中。此外還包括負責安全監督和檢查的政府部門及其分支機構的相關工作人員。文件為企業制定了更加規范的操作指南以及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據和技術支持來強化安全管理力度,提高生產過程中對于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時的處理反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