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安全積分制管理考核辦法》講解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安全事故以及建立長效機制而制定的一系列詳細的安全積分考核體系。文件描述了不同對象的安全積分規則及相應的管理和懲罰措施,具體分為三個層級,即普通員工、管理人員和基層單位,并針對不同的分數設定了相應的獎勵或懲罰機制。對于員工,安全初始積分設定為100分,并明確規定低于一定分數時需要接受培訓或影響薪資待遇。對于助理級管理人員,也遵循相同的積分制度,在扣分嚴重的情況下將面臨罰款乃至降職的處理;對基層單位則采用總分1000分的標準來衡量,根據年末積分狀況進行獎懲評選如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相反進行處罰,同時該制度涵蓋所有相關生產車間和行政部門,并確保年終實現特定的安全目標時給予相關部門特殊獎勵。這一舉措旨在通過量化的考核方式,激發全體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對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
《集團安全積分制管理考核辦法》適用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特定部門,如壓型廠、焙燒廠、石墨化廠、加工廠及其輔助支持機構(設備部、綜合辦公室、技術研發部)的所有在職人員。無論是生產線上的操作工人還是負責管理調度工作的車間主任等管理層級成員都需要按照此規定遵守并實施相應的要求。通過對上述人員工作表現中的安全生產因素以量化指標形式納入評價體系之中,促使每位員工能夠自覺增強自身責任感與防護意識,從而保障公司整體運營的持續穩定發展,有效降低事故發生率,確保良好的作業環境和企業利益得到最大化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