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安全操作須知》講解了電梯的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范。文件強調電梯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并且維修、保養(yǎng)和檢查工作需由具備維保資質的單位及人員承擔。使用者必須熟悉電梯操作和安全知識,貨運電梯操作人員還需持有《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每日工作前,電梯負責人需進行試運行檢查,確保電梯運行正常。電梯嚴禁超負荷運行,不得載運危險品,且禁止在廂門敞開的情況下啟動。使用人員在進入電梯前必須確認轎廂位置,并開啟照明。若出現(xiàn)異常情況,如運動速度變化、廂門未閉合時運行、自動行駛、方向相反、異常噪聲、漏油、漏電、異味或平層不準等,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檢修。轎廂頂禁止堆放雜物,電梯故障或檢修時需設置警示標識。緊急情況下,如斷電或失控,應保持鎮(zhèn)定,斷開安全開關,按下報警按鈕,等待救援,必要時可通過安全窗離開。電梯負責人每周需巡查機房,檢查異常聲響、異味及各機構運轉情況。
《電梯安全操作須知》適用于電梯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以及維護保養(yǎng)人員。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電梯安全操作指南,確保電梯在日常使用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別適用于辦公樓、住宅區(qū)、商場、醫(yī)院等公共場所的電梯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