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部培訓科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培訓科員的具體安全責任與任務。該文檔闡述培訓科員負責擬定并組織落實公司年度各類人員培訓計劃,進行年度工作總結。同時說明其需要負責完成公司主要負責人職業資格證的取證事宜。描述了其承擔著監督各部門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其他安全生產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是否落實到位的任務。還涉及收集、統計、建檔與培訓相關的資料內容,明確了培訓科員要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的要求,并指出需根據協議配合有關院校落實外培人員的管理事務,以及遵循上級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身業務的安全防范。
《人力資源部培訓科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在公司中負責安全培訓與相關證書辦理的人力資源部培訓科員崗位。無論是大型企業還是中小型企業中存在同樣職能需求的工作領域都能適用。此規定為這些企業的培訓管理人員明確安全生產中的工作任務和職責范圍,使他們在工作中有針對性地執行各項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它確保這類工作崗位上的人能夠了解自身的職責要求,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相應規范,以保障企業在人員素質建設和安全保障方面達到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