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培訓》講解了構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雙體系(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的法律依據、法規及標準。內容中詳細分析了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重要性及相關法律規定,強調通過采取技術和管理措施來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的必要性。同時指出了違反規定的具體法律責任,以及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的處罰細則。
此外,《標題》還提到雙重預防機制中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系統及其重要性。該系統需要定期進行全面的風險排查,并根據風險點的危險程度來進行等級劃分和公告警示。文檔進一步介紹了山東省內關于風險管控的具體規章制度,例如山東省人民政府對于生產經營單位第一責任人責任規定、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等,旨在為省內各類企業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除機制提供了清晰指引。最后文件也總結了從2016年至2018年間一系列來自省政府辦公室以及應急管理部的相關指導通知與方案,強調了雙重預防體系在提升整體生產安全水平上的重要作用,尤其關注到危險化學品行業內的實際操作層面,鼓勵將風險控制與標準化建設相結合以達到最佳的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培訓》適用于各個層級的企業特別是涉及到生產作業領域的工廠、化工類公司以及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企業組織。本培訓針對各級管理層成員包括高級管理者至一線班組長在內的所有與安全生產管理有關人員;同時也適合參與安全生產相關決策制定或執行任務的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使用。此外,在地方安監部門工作的監管人員同樣可以從中獲取到寶貴的法律法規和實操知識,確保能有效推動并實施本地區內各行業的安全管理體系優化升級工作。這些使用者群體通過對該培訓資料的學習能夠更好地理解和落實國家以及省級政府對于安全風險防控的各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