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殆盡停工告知函》講解了項目面臨停工的重要決策及詳細說明。本函旨在正式通告發函對象,自某一時間起,由于前期局部停工/緩建造成的現場資源近乎耗盡,為減少雙方潛在的損失風險,計劃實施全面停工的時間表與相關安排。在解釋全面停工理由的同時,告知函也強調為了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和秩序所制定的具體停工方案等待審核,并提出了對于因停工而產生人材機等實際成本損失的評估計算。函件列舉出包括上報的施工組織計劃、損失明細記錄等多項證據供參考確認,要求對方針對當前工地現狀給予必要的回應,以及提供書面的形式對于損失進行實時確認以確保索賠工作的合法性和順利進行。
《資源殆盡停工告知函》適用于建設單位及相關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執行過程中遇到突發情況導致工程進度中斷,需要就下一步行動進行法律文件上的通報與溝通的情形。尤其是涉及較大資金投入和人力資源分配的大規模建筑承包工程時,通過此類型的文書能規范處理停工后的安全管理問題,并有助于后續可能出現的賠償爭議提供有效憑證和依據,保障各參與方權益的同時促進項目的合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