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講解了如何通過一系列嚴格的管理程序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強調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施工及投入使用。該制度明確要求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的費用納入工程項目預算,并規定不同類別的建設項目根據其風險級別需要進行備案、審核和審查,以及竣工驗收。文件詳細描述了針對職業病危害不同的嚴重程度(即一般、較重、嚴重的分類)實施的不同管理和審查流程。文中對各類情況所需的文件和報告也做了具體的規定。用人單位需委托有資質的服務機構,在項目的早期階段就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工作,包括編寫預評價報告并對之評審確保真實合法性。此外,制度還指出若建設內容發生了重大改變,則需要重新進行評估并更新審批。為加強規范,對于存在不同程度危害的新項目還需提交相應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相關資料。整個文檔強調的是通過嚴格的設計、建設和運營監督機制,確保新建和改建項目符合國家關于職業健康的法律標準。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適用于從事有可能造成職業病風險的建設工程的企業和組織,包括但不僅限于工業生產設施的新建、擴建或技術改造等項目。這份指導性的規章制度特別有助于那些在化學化工、礦石采掘、金屬加工、制造業以及其他可能會接觸到有害物質作業環境下操作的企業。此規定為企業提供了一套清晰的操作指南來保護員工免受因工作環境中存在的潛在健康威脅帶來的影響,并確保所有的防護措施能夠在規劃、施工到最后運行各階段落實到位,以此提高整體的安全性。這對于任何涉及到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領域的企業都至關重要,它們可以依據該制度有效降低職業病發病率,并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