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講解了從基本概念、結構到實例的多層次知識體系。它描述了行政法的定義、性質及涵義,明確行政法與行政權力之間密不可分的聯系。通過具體區分公行政和私行政,揭示兩者的關鍵界限在于目的是否追求公共利益而非僅依賴于實施主體的身份,確立只有公行政協同下的行政行為才受到行政法規范。文章深入介紹了行政權,將其定義為具有強制性、權威性和獨占性的國家權力,主要用于公共管理服務,并且特別指出行政權是為保障和服務公行政而設。通過對孫志剛案和麻旦旦案件的實際案例進行分析,生動展示了不合法行政活動對個人造成的巨大傷害,凸顯出法律監督與公民權利保護的重要性。最后強調,當不受約束的行政權被用于壓迫或侵犯個體權益時所帶來的悲劇及其深遠警示。
《行政法》適用于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司法機關法官及相關領域的研究人員和學者。該資料不僅有助于行政機關理解和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在處理各類行政案件中確保程序公正與實質正義相統一;也適合法院系統法官用來指導行政訴訟裁判工作的開展,以保證公民在面對行政違法行為時能夠得到有效救濟;同時對于從事法學教育或學術研究的專業人士來說是一份非常有價值的參考文獻。這份內容還適宜正在學習法律專業的學生使用,以便深入理解現代法治社會中的政府權力運作機制及其法律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