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煤廢水處理設備技術協議》講解了江蘇沙洲電廠二期21000MW擴建工程中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含煤廢水處理設備的詳細要求和技術規范。該文檔涵蓋了從工程概況、設計和運行條件到技術條件,以及監造檢驗和性能驗收試驗的具體規定。此外,文件明確了清潔、油漆、標志、運輸與儲存等多方面的內容,附有詳細的設備規范表格,并針對供貨范圍和技術資料交付進度進行了詳細說明。該文件還設定了設備交貨進度、監造與性能驗收試驗的具體步驟,并提供了價格表。文檔還詳細描述了技術服務聯絡方式以及分包與外購的相關事項,同時包含一份詳盡的運行維護手冊及性能考核條款,確保供方能夠根據本技術協議中的要求提供滿足工程需求的先進且安全可靠的含煤廢水處理設備。
《含煤廢水處理設備技術協議》適用于涉及含煤廢水處理工程的企業和個人,特別是江蘇沙洲電廠二期21000MW擴建項目中的相關參建單位及技術人員。這其中包括電力公司如張家港沙洲電力有限公司的技術團隊,從事電力系統設計的專業機構如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東電力設計院,以及其他參與含煤廢水處理系統的設計、制造和供貨工作的單位如上海江柘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本文件對保證工程的高效實施,保障工程質量具有指導意義,確保所有參與者都能明確了解項目所需的標準和規格,從而為后續工作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