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增值稅進項稅抵扣提示手冊》講解了在國家“營改增”政策要求下,如何便于建筑業業務人員準確掌握成本費用的抵扣以及適用稅率,旨在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并實現應抵盡抵的目的。針對建筑企業常見的成本費用,如原材料,從可抵扣和不可抵扣進項稅兩個方面進行歸類總結。對于鋼材、水泥、混凝土等各類建筑材料,該手冊詳細指出哪些材料可以通過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相應比例(如17%,3%簡易征收)的進項稅額抵扣,并對特殊物資像原木和原竹提供具體的農產品收購或銷售發票作為憑證及其13%允許抵扣額度的計算規則。手冊還列舉了不可抵扣的情況,例如非正常損失、簡易計稅項目中耗用等情形,不得將其進項稅額用于銷項稅額的抵扣。當已抵扣過進項稅額但之后出現了不符合規定使用情形或退貨等情況時,需做進項稅轉出處理。為保障準確性,手冊附有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在內的政策法規依據。
《建筑業增值稅進項稅抵扣提示手冊》適用于全國范圍內涉及建筑工程行業的企業單位,尤其是財務部門以及直接負責材料采購的相關人員。本手冊主要幫助企業管理人員清晰理解和應對建筑業相關的稅收政策變化,特別是針對營改增后建筑材料采購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稅務處理問題,從而保證企業在遵守稅務法規的基礎上有效控制成本,合理合法地進行納稅申報及管理運營活動。無論是自購周轉材料還是外租周轉材料的建筑施工企業,都能借助手冊中的詳細指引完成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計算與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