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訓:危險源管理》講解了關于依據安全生產法對重大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的概念解析、其構成要件、分類以及轉化成事故過程中的作用等關鍵內容。文章描述了危險源是具有潛在能量或物質釋放風險的存在,它在一定觸發因素的作用下,從潛在危險狀態轉變為實際危險乃至發生事故的部位或區域。重大危險源尤其涉及長期或臨時從事高危物品的數量超標處理的工作單元。闡述了危險源應包含存在危險性、具體存在的條件與可能的觸發因素三個要素,還介紹了按不同系統層次界定危險源范圍的方法。
根據前述理論,《安全培訓:危險源管理》進一步詳細分析第一類危險源即那些能導致能量釋放或者危險物質暴露的核心要素,和第二類危險源如可能導致約束限制能量屏障措施失效或破損的人為失誤、物的狀態異常和環境問題等相關信息。對于危險源管理和控制,文章指出需綜合考慮人、機、環境這三個維度的問題,并給出了危險源控制的具體方向和方法,例如通過提高屏蔽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改進工作環境等手段來減少危險源轉化成事故的可能性。
《安全培訓:危險源管理》適用于各個存在潛在安全隱患行業的員工尤其是石油、化工等危險品相關的生產企業的職工和管理者們。文件內容能夠輔助相關人員識別自身工作崗位中的各類危險源,理解第一類與第二類危險源之間的相互影響機制,明確危險源管控的關鍵要素與基本原理,以更好地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保障人員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時保證企業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此外,對于安全管理專業學生和研究人員而言,此文也為研究和教育活動提供了寶貴的理論基礎與實踐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