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施工方案論證專家管理辦法》講解了河北省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認證管理規定,明確了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監督與管理專家工作中的角色,并指出了特定區域也依照相應規定執行。此法規還定義了涉及具體如基坑工程、模板支撐體系等領域的工程項目。文件詳細列舉了申報論證專家所應符合的一系列條件,如誠信品德要求、專業技術水平和年齡界限,以及必須主導完成的項目數量及其安全生產記錄。此外,管理辦法規定了成為論證專家所需的具體申請流程,強調專家的責任心與保密義務,賦予專家對施工單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質疑及現場調研的權利。為確保專家團隊的質量,文件建立了論證專家資格動態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徇私舞弊及違背職業操守的行為制定了一系列嚴厲措施,保障其公正性和專業性,確保專家隊伍的高效運作與合理調整。對于舊規,該辦法明確自2022年9月25日起取代舊辦法。
《危大工程施工方案論證專家管理辦法》適用于參與或負責河北省級別內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相關單位與人員。具體而言,包括負責這些項目的項目經理、工程師及其他專業人士。他們須遵循法規進行專項施工方案設計與認證,以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同時,也涵蓋了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以及受委托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雄安新區、定州、辛集市和其他獲特殊授權地區內的相同類型工程同樣納入本規定的適用范圍,保證全省此類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標準一致。本規定對促進相關從業人員了解最新法規政策、規范自身行為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