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管理-精講》講解了在新時期,我國安全生產領域所面臨的新形勢和新挑戰,包括多種所有制生產經營單位并存帶來的內部管理和決策機制多樣化和復雜化的情況。文檔詳細介紹了自上世紀80年代末到21世紀初,原有法規如《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求的具體表現,特別是對私營、個體等非公有制企業數量增多后的管理難度增加。它闡述了當前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安全形勢依舊嚴峻的問題,在礦山、道路交通過程中以及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等領域頻發生產安全事故。文件說明隨著政府安全生產職責變化及社會各方對企業安全關注度升高后存在的責任追究不足與法律機制銜接不暢等情況,并著重提及2007年起施行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解釋該條例制定的目的及其涵蓋的各類生產安全事件分級標準(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事故報告程序;分級調查組織架構;法律責任界定原則,還強調了四個方面的法律工作機制,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和技術聯合審查機制、司法協作機制等重要內容。最后,《生產安全事故管理-精講》描述了事故發生的原因分類,分析了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因素: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等方面的理論基礎。
《生產安全事故管理-精講》適用于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學習和參考,尤其是對于需要理解現代市場經濟背景下如何有效防范風險以應對日益多樣化的所有制結構的企業來說非常重要。這份材料能夠幫助從業者深入理解和遵循2007年頒布實施的相關法律條例,使他們明確事故報告流程及調查處理方法,并通過了解不同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劃分標準,提高應急響應效率和服務質量。同時適用于從事礦山開采、化工產品加工儲存、交通建設和維護以及其他存在較高潛在安全隱患行業的企業管理人員及一線作業員工,用作安全管理教育的基礎培訓資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