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建業大廈火災事故》講解了2013年12月15日在廣州越秀區起義路217號發生的一起重大火災事故情況。事故發生時間為晚6點50分,著火于一座25層高的未完全竣工的大廈,該建筑被用作臨時倉庫存儲大量易燃物,最終導致直接經濟損失約4000多萬元的較大級別事故,幸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消防部門出動58輛消防車及350名官兵進行救援,成功疏散樓內工作人員和周邊群眾,并防止大火向附近建筑物蔓延。此次火災揭示了一些消防安全責任不到位的問題,如爛尾樓盤改造商用未能遵循必要的法律流程確保消防設施完備,施工過程中違反電氣規程要求也是引起災難的主要原因。根據調查結果顯示電工金某違規鋪設電線是引發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多名相關責任人已被問責處理,從這起事故中吸取的經驗包括對新建或改造項目需按照法規完成各項消防措施,并在交接物業管理之前進行全面檢查。
《廣東廣州建業大廈火災事故》適用于指導建筑行業的安全管理部門以及相關的物業管理和產權持有單位避免相似悲劇的發生。它尤其能為爛尾樓宇二次利用開發、舊樓翻修等項目提供警示。所有從事涉及建筑結構變動與用途轉變工作的企業和個人,都能從中了解正確規劃和遵守法定建設審批的重要性;而對于具體負責安全管理、施工現場監督的管理者來說,則能夠明確如何有效履行自身職責,確保施工過程符合規范標準并采取預防措施,從而保障公共安全,同時提高相關人員對消防安全意識的認識,減少類似風險事件的發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