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副總安全目標責任書》講解了四川有限責任公司對于確保實現2020年安全生產目標的重要承諾。該文檔詳細列明了常務副總對公司及下屬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并明確了其需要達成的安全控制指標。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常務副總對分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并協助總經理進行全面的安生生產管理工作。在工作落實方面,責任書要求嚴格遵循國家的安全政策與法律法規,制定和實施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并堅持五同時管理(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評),確保公司在日常運營過程中的安全操作得到保障。同時,常務副總還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組織并主持內部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并及時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可能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責任書明確了考核獎懲措施,以確保各項職責能夠切實落實到位,并通過總結經驗的方式不斷優化和推進安全工作的開展。
《常務副總安全目標責任書》適用于四川省內各類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尤其強調對于企業安全目標的把控和安全責任的落實。本文件是針對具有一定規模且安全管理需求嚴格的工業企業設計的指導文件,特別適合于存在機械設備、道路交通運輸以及有火災、爆炸風險的企業類型。它為高層管理人員如常務副總等在面對復雜的現代企業管理環境中提供了一份具體、量化的責任清單,有助于明確其應盡的安全義務,促進管理層人員對安全管理的認識及參與度,同時也為企業整體的安全績效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