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閥校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講解了新投產鍋爐安裝、大修結束及安全閥檢修后的校驗要求。規程強調了參與校驗的調試人員應持證上崗,并熟悉設備系統及閥門特性、技術要求和具體校驗步驟。規程還規定了校驗過程中運行操作人員與調試人員之間的聯系信號和通信設備應正確可靠,調試人員應遠離被校驗的安全閥及其排汽口、疏水口,并佩戴聽力保護裝置。無關人員禁止在校驗現場逗留,運行值班人員需嚴格控制升(降)壓速率,且校驗人員不得中途離開。未校驗的安全閥鍋爐應有防超壓措施,安全閥應裝設固定排汽管,直通安全地點,定期進行放汽試驗。校驗后的安全閥啟座壓力和回座壓力需詳細記錄,寒冷地區需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氣室安全閥應配置可靠的除油、除濕供氣系統。電磁安全閥電器回路試驗每月進行一次,液壓校驗裝置和在線定壓儀的傳感器應定期檢測。校驗完畢后,應及時退出防起座裝置,恢復系統,防止鍋爐超壓事故。
《安全閥校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適用于鍋爐制造、安裝、維修和運行維護的企業和機構,特別是涉及高壓蒸汽系統的電廠、化工廠、石油煉化廠等。該規程為相關技術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校驗操作指導,確保安全閥在各種工況下能夠可靠地工作,保障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