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講解了使用單位(甲方)與維保單位(乙方)在保障電梯安全運行方面需要共同遵循的原則、內容及方式。合同基于多項法律規定及特種設備相關規章制度,并結合實際情況設定了一系列規范要求和具體實施細則。乙方負責根據附件1列出的電梯列表為特定范圍內的電梯提供維護保養和緊急救援服務,這些服務覆蓋半月度、季度、半年度以及年度等周期性保養項目。同時,明確界定了服務的形式包括“清包”,即只提供勞動與工具而非零件;并規定了從年六月至下一年五月為期一年的服務期滿前的續訂程序。對于支付條款,該文件制定了詳細規則來確定費用支付頻率、數額及時限。在雙方責任方面,甲方被賦予監督權利,確保乙方案工作質量,并對本單位電梯管理負有直接責任,從機構設置到資金安排,人員配備再到安全制度完善等。乙方必須依據國家或行業標準執行維修保養,保障設備良好性能的同時向甲方透明公開保養記錄及其他相關信息。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適用于各類配置有電梯且希望按照法律規章和專業指導實施日常管理和定期檢查工作的機構或者公司,如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商業綜合體管理方、醫療機構等場所管理者。此合同有助于確保簽約雙方位于同一安全管理體系之內,在面對不同需求時能夠靈活處理,例如應對緊急狀況下的即時響應或定期檢驗的配合協作,最終目標是保障電梯安全高效地服務用戶,從而提高人們日常生活的便捷性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