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公司安全生產風險評估與管控制度》講解了為識別航運公司所管理船舶、人員和環境已存在的或潛在危險,建立了一套系統性的風險管理流程及方法。該制度明確了從識別危險到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一系列具體工作步驟。全文涵蓋了危險定義,如對危險和風險及其相關要素的詳細界定。文章闡述了各類角色在風險管理體系中的具體職能劃分,包括總經理領導的整體把控、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的具體管理,再到各級人員在風險識別和控制中承擔的任務。制度還規定了在發現潛在事故風險時的具體報告路徑和處理措施。針對新發現的風險因素,安全管理部門需進行類型明確并分析其可能性、后果以定級,確保長江航運企業的安全運作,防止意外情況發生,最終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環境保護目標的達成及財產的保全。
《航運公司安全生產風險評估與管控制度》適用于長江及其他內河和海域中開展業務的航運公司。該制度主要針對公司內部涉及船舶航行安全、人員健康以及環保工作的各部門與層級。對于船長至岸基人員在內的所有員工都有明確指導作用,尤其是那些需要直接處理船上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并及時采取應對策略的一線工作人員。此外,本文件特別強調了公司管理人員應發揮主導作用,在整個風險管理活動中承擔責任,推動制定和完善各項風險管控措施。通過對該文檔的理解,有助于相關從業者了解如何高效地進行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及管控活動,并促進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文化的形成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