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行車)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吊車操作的安全規范和具體措施,確保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性。文章指出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持證上崗,作業前需對吊車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操作。對于長時間未使用的吊車,使用前應進行試車并檢查,確保無異常后使用。開車前需發出鳴報,起吊過程中嚴禁人員在吊物下方停留或通過,遇到突發斷電情況應將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操作者需面向吊車并隨時觀察吊物狀態,遇緊急情況立即發出避讓信號并停止操作。禁止同時操作多個控制器,不得長時間將吊物懸掛在空中。雨天禁止露天操作,防止觸電和打滑事故。文章還強調了“十個不準吊”原則,包括指揮信號不明、超負荷、工件捆扎不牢、吊物上站人、安全裝置失靈、物件埋在地下、歪拉斜吊、物件銳角不墊軟物、物件下有人、照明不足等情況均不得起吊。
《吊車(行車)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吊車操作員、吊車維護人員、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相關行業的從業人員。該規程特別適用于建筑施工、港口碼頭、物流倉儲、制造業等需要頻繁使用吊車的行業領域,旨在提高操作安全性,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