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樣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制樣崗位在操作前、操作中以及操作后的具體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操作前需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禁止酒后上班和戴沙手套操作。加工樣品時應開啟排風扇并佩戴防塵口罩和壓發帽,禁止濕手操作設備和用濕布擦拭設備、儀器。敲擊大礦時需注意礦石飛濺傷人,須佩戴防護眼鏡。加樣時破碎口不應過滿,以防礦石跳出傷人。碎樣過程中如遇樣品堵塞,應停機清除,并用杉木小棒垂直捅樣,禁止用手或鐵棒捅樣。破碎人員不得站在皮帶口方向,避免靠近運轉中的設備傳動部分。樣品加工和制樣工具及加工場地應嚴格區分,確保工具不混用,按制樣工序和混勻、縮分的正確方法操作,保證樣品的真實性和代表性。還需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及運行登記,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上報。同時,要做好交接班手續和樣品移交工作,使用完的各種工具、物品應放回原處,不得私自更改存放地點。
《制樣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礦山、冶金、化工等行業中涉及樣品加工和制備的崗位,特別是需要進行礦石破碎、樣品混合和縮分操作的工作人員。該規程旨在規范操作流程,確保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提高樣品的質量和代表性,同時減少設備故障和生產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