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檢查單及隱患排查治理》講解了針對水務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單及其隱患排查治理的具體內容。文中詳細列出了不同角色的檢查單,包括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單及其隱患排查治理部分。這些檢查單涵蓋了安全生產行為的檢查模塊,具體檢查項為生產經營單位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水利類)。此外,文中還提供了詳細的檢查內容和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第四十一條,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同時,引用了《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SL721-2015)》中的相關條款,強調各參建單位應根據事故隱患排查制度開展排查工作,明確排查方案,并及時記錄和通報排查結果。此外,還要求各單位定期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形成書面報告上報。
《安全生產檢查單及隱患排查治理》適用于水務工程項目中的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該文檔為這些單位提供了詳細的安全生產檢查標準和流程,幫助其有效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此外,該文檔也適用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作為監督檢查的依據,確保各參建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