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縣非煤礦山事故應急預案》講解了新源縣非煤礦山事故防范應對的工作機制,旨在增強應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突發的一般及以上事故災害的處理能力和應變速度,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該預案詳細闡述了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技、依法規范,實事求是、科學決斷的工作原則。預案的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條例》和《新源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預案還明確了事故的分級標準,將非煤礦山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并規定了各級事故的具體標準。此外,預案詳細描述了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了新源縣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明確了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的職責,并規定了臨時現場指揮部的設立及其主要職責。
《新源縣非煤礦山事故應急預案》適用于新源縣境范圍內非煤礦山(含尾礦庫)發生的四級以下(含四級)事故災害。當發生四級以上非煤礦山事故災害時,將迅速啟動本事故應急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報請自治州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該預案特別強調了非煤礦山企業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要求企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機制,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