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解讀培訓》講解了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標準及其實施依據,該標準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取代了2017版的標準。文件詳細闡述了判定標準的適用范圍,涵蓋了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八大行業的工貿企業,并指出涉及危險化學品、消防(火災)、燃氣、特種設備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需遵循其他相關規定。標準共列出15條,64項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情形,分為管理類、專項類和行業類三大類。管理類包括第三條(3項)和第十四條(1項),涉及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資質問題。專項類涵蓋粉塵爆炸危險、使用液氨制冷和有限空間作業等3個領域,共14項。行業類則針對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等7個行業,共47項。文件強調管理類新增內容為重點,行業類和專項類變化較大,特別是有色和有限空間作業的判定標準需要重新學習。
《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解讀培訓》適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八大行業的工貿企業。這些企業在判定重大事故隱患時應嚴格遵守該標準,確保安全生產。同時,涉及危險化學品、消防(火災)、燃氣、特種設備等方面的工貿企業也應參照相關標準進行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該培訓資料對于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員、安全監督人員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管人員具有重要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