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安全管理規定(新版)》講解了可燃氣體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指出安全管理是企業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生產中所有人員、物體和環境的狀態管理和控制。該規定明確了其目的是防止可燃氣體泄漏導致的員工中毒和氣體爆炸等事故,確保生產安全有序。適用范圍涵蓋了公司各類可燃氣體作業區域的員工和設備設施。規定設立可燃氣體安全小組作為最高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月專項檢查和會議,研究解決可燃氣體及設施的安全操作問題,并根據需要召開臨時會議評估重大隱患,制定考核和整改方案。各單位管理職責具體包括安環科負責定期監察和安全檢查,安全員每日巡查隱患,生產運營部負責設備維護和安全檢查,分廠廠長全面負責人員安全和設備完好性,作業長負責班前班中檢查和隱患整改,班組長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記錄,可燃氣體崗位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財務部保障設備設施的資金投入。此外,文件還提出了可燃氣體區域的技術要求,如設備的嚴密性、材質質量和耐壓設計符合國家標準,以及設置可靠的隔斷、逆止和緊急切斷裝置,確保放散和通風排氣裝置的正常運行。
《可燃氣體安全管理規定(新版)》適用于石油化工業中的各類可燃氣體作業區域,包括但不限于煉油廠、化工廠、天然氣處理站等。該規定特別適用于這些區域內從事可燃氣體操作、維護和管理的所有員工,以及相關的設備設施。通過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確保可燃氣體在生產和存儲過程中的安全,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