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講解了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起重機)的工作人員及其在作業中的指揮、使用、操作、拆裝和維修的要求。本標準規定了軌道式、輪胎式、履帶式、附著式、爬升式和固定式起重機的相關要求。標準引用了多個國家標準,如GB 514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031《塔式起重機性能試驗規范和方法》、GB 5306《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等。文中詳細說明了起重機司機、拆裝工、指揮人員(信號工)及其指揮信號的具體要求。例如,司機需年滿18周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每年進行身體檢查。司機必須經過不少于六個月的培訓,包括基礎理論知識和實習操作,培訓內容涉及機械基礎知識、起重機構造、電氣知識等。司機培訓結束后需通過省、市勞動部門的考核并取得操作證。此外,標準還規定了司機在作業中的具體職責和禁止行為,如禁止酒后作業、必須服從佩帶有標志的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等。拆裝工人同樣需要經過嚴格的培訓和考核,確保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
《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適用于軌道式、輪胎式、履帶式、附著式、爬升式和固定式起重機的操作、使用、拆裝和維修。該標準特別適用于建筑施工、工業生產等領域中涉及塔式起重機作業的企業和單位,旨在保障作業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所有從事塔式起重機相關工作的人員,包括司機、拆裝工、指揮人員等,都應嚴格遵守本標準的規定,確保作業過程的安全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