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作業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有限空間作業和動火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于有限空間作業,規程強調了作業前、作業中和作業后的具體安全措施。作業前,必須按照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確保有限空間內的氧氣、有害氣體和可燃性氣體濃度符合安全標準。作業中,應加強通風換氣,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設備和照明設備,并確保作業人員佩戴適當的防護裝備。作業后,要認真清理現場,確保無安全隱患,并由相關人員共同檢查。對于動火作業,規程詳細描述了動火作業的目的、適用范圍、職責分工和工作程序。動火作業分為特殊危險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和二級動火作業,不同級別的動火作業有不同的審批流程和安全要求。特殊危險動火作業需要經過多級審批,而一級和二級動火作業則需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并遵守相應的安全規定。
《危險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和動火作業的企業和機構,特別是化工、石油、建筑等行業。該規程為相關作業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他們識別和控制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風險,確保作業的安全性和合規性。同時,也適用于安全管理機構和監管部門,作為監督和檢查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