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講解了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技術要求和方法,包括消防控制室、巡視檢查、檢測檢查、檢驗檢查、故障處理程序和檔案管理等內容。該標準明確了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設定了三種檢查方式:巡視檢查、測試檢查和檢驗檢查。標準強調了建筑消防設施從投入使用開始就必須處于運行和備用狀態,并要求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記制度。對于技術人員,標準規定必須經過消防專業考試并持證上崗。此外,標準還詳細列出了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監控要求、值班記錄表的填寫規范,以及各類消防設施的具體檢查內容和技術要求。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適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建筑消防設施實施的維護管理,特別適用于建筑物產權、管理和使用單位。該標準旨在確保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預防火災發生,及時撲救初起火災,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能。適用于各類公共建筑、住宅小區、商業綜合體、工業廠房等場所的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