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匯編》講解了2021年度運輸公司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目標和職責。該文件強調了行車安全的四項控制指標,包括行車責任事故頻率、死亡率、受傷率和直接經濟損失率的具體數值。同時,文件明確了企業應避免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無車輛機械事故、無工間傷亡事故、無火災和構建筑物垮塌事故。安全生產職責部分詳細列出了企業應執行的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報告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以及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等內容。此外,文件還強調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重要性,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和安全科科長分別承擔第一、第二和第三責任人的角色,并確保各級責任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匯編》適用于道路運輸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特別是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和安全科科長。該文件為企業提供了一套系統的安全生產目標和責任體系,幫助企業在日常運營中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正常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