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梧縣沙頭鎮“10·26”森林火災事故調查評估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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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梧縣沙頭鎮“10·26”森林火災事故調查評估報告.docx
蒼梧縣沙頭鎮“10·26”森林火災事故調查評估報告
2022年10月26日凌晨3時許,蒼梧縣沙頭鎮龍科村龍科一組袍嶺山(當地村民常叫“大蟲勞”山)發生一起森林火災事故,造成57.07公頃森林受災,直接經濟損失165.9335萬元。無人員傷亡。
事故發生后,蒼梧縣委書記覃學海、縣長孔斌等縣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火場一線指導救援工作。10月29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經蒼梧縣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了以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副縣長張浚銘為組長,縣紀委監委機關、縣政府辦公室、縣人民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林業局、縣應急局、縣總工會、沙頭鎮政府等有關同志組成的蒼梧縣沙頭鎮“10·26”森林火災事故調查組,全面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同時,聘請司法鑒定、價格鑒定和林業鑒定等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開展各項調查工作。通過反復的現場勘查、專業機構檢測鑒定、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事故調查組認定,蒼梧縣沙頭鎮“10·26”森林火災事故是一起因人為使用煙火,煙火余燼陰燃石坑的易燃物燃燒蔓延至周邊的樹葉、雜草和林木導致的較大森林火災責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森林火災發生接報情況
2022年10月26日凌晨3點許,縣森林防滅火辦、縣林業局分別接到沙頭鎮人民政府和沙頭鎮林業工作站關于沙頭鎮龍科村發生一起森林火災的信息報告。
(二)事故現場情況
1.火災發生時間:2022年10月26日凌晨3點許。
2.火災發生地點:蒼梧縣沙頭鎮龍科村龍科一組袍嶺山,海拔203.3米,東經11度33分18秒,北緯23.23度4分48秒。
3.火災撲救形勢:袍嶺山山脈為石壁陡峭形如旗狀,坡度約70-90度,在巖石罅縫隙中生長松樹,雜灌,經過長年累月沉積,地皮物厚度達到40公分,應急撲救難度大,森林火災難以控制。
(三)森林損失情況
1.森林火災受災面積:57.07公頃(其中過火有林林地面積48.06公頃、無林林地面積9.01公頃)。(附件1:關于沙頭鎮龍科村2、3林班,大寨村9林班,石橋鎮永安村1林班森林火災鑒定意見書)
2.森林火災受災樹種蓄積出材量:過火樹種為馬尾松、闊葉樹,受災樹種總蓄積量1085立方米,總出材量743立方米。(附件2:森林火災受災樹種蓄積量出材量調查報告)
3.森林火災受災林木評估值:43.75萬元。(附件3:價格評估報告)
截至2023年5月30日,事故調查組依據國家有關價格評估標準和規定統計,已核定的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5.9335萬元人民幣,其中:應急處置處理費用122.1835萬元,森林財產損失價值43.75萬元。
二、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信息接報及響應情況
2022年10月26日凌晨3點許,縣森林防滅火辦接到火情報告后,及時向縣委、縣政府進行了信息上報,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由縣政府分管應急領導召集縣林業局、縣應急局、森林消防隊37名隊員第一時間趕赴火場撲救。隨后縣委書記、縣長立即趕赴現場調度指揮,并召開緊急會議,成立了火場前線臨時指揮部,同時啟動三級應急響應,在現場迅速統籌指揮撲救工作。
指揮部根據火場情況,按照“情況不明先偵察,氣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規避。未經訓練的非專業人員不撲火、高溫大風等不利氣象條件不撲火、可視度差的夜間等不利時段不撲火、懸崖陡坡等不利地形不撲火‘三先四不撲’原則,指揮部立即制定“開辟隔離帶保村莊、控火場,設立安置點轉移群眾,籌集物資保一線”的作戰方針,組織700多名打火隊和干部群眾全力開辟隔離帶,調用帳篷28頂,棉被100床,折疊床44張,LED強光探照燈130臺,手電筒244個,沖鋒衣86件,發電機1臺,毛毯450張,防潮墊24張,礦泉水530件,設立臨時安置點3處,將受威脅群眾及時轉移,確保了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火災蔓延時沒有發生人員傷亡。
(二)森林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情況
10月26日上午9:00許,由于火場的山脈為石壁陡峭形如旗狀,坡度約70-90度,在巖石罅縫隙中生長松樹,雜灌,經過長年累月沉積,地皮物厚度達到40公分,燃燒的火勢較大,消防員無法攀爬上山利用風力滅火方式撲救,且我縣水滅火的裝備落后,森林火災難以控制。根據火情嚴峻形勢,縣應急局立即請求梧州市應急管理局支援,在梧州市的大力支持下,梧州市、縣周邊多支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趕赴現場協助撲救,由于火場山脈陡峭,人力及以水滅火裝備都難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