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慶區體強路19號陽光城時代中心項目“8·11”觸電死亡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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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慶區體強路19號陽光城時代中心項目“8·11”觸電死亡事故調查報告.docx
良慶區體強路19號陽光城時代中心項目“8?11”觸電死亡事故調查報告
2020年8月11日 20時左右,在良慶區體強路19號陽光城時代中心項目B座二樓工地,施工人員向長富在鋪設可視對講網絡線路過程中不慎觸電,發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辦法》(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50號)和《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的通知》(南府辦函[2019]174號)以及《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明確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的通知》(良政辦〔2014〕67號)的規定,城區政府成立由應急管理局局長顏志環任組長,應急管理局副局長石雪生任副組長,應急局、住建局、人社局、總工會、良慶鎮政府、良慶公安分局等單位抽調人員組成的南寧市體強路19號陽光城時代中心項目“8·11”觸電死亡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城區紀委監委派員參加事故調查組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查閱資料,查明事故的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事故性質,分清責任,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陽光城時代中心項目。
項目地址:南寧市良慶區體強路19號。
建設單位:廣西金川陽光城實業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廣西建筑科學研究設計院工程建設監理公司。
施工單位:深圳達實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勞務單位:廣西新立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事故單位情況
名稱:廣西新立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副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5010****487403A。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住所:南寧市青秀區英華路51號半島.康城7號樓1-0102號。
法定代表人:楊*喜。 注冊資本:200萬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日。 發證日期:2019年4月3日。
登記機關:南寧市青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營業期限:長期。
經營范圍:智能網絡控制系統設備的設計、研發、生產、銷售及安裝,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的設計、安裝及技術服務,機房工程、交通設施工程的施工,計算機系統集成,網絡綜合布線;銷售:安防設備、通訊器材、消防器材、數碼產品、電子產品,日用百貨、家用電器、電線電纜、辦公用品及自動化設備、建筑裝飾材料(除危險化學品)、體育用品、太陽能產品、計算機軟硬件。(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事故經過及救援情況
2020年8月11日 20時左右,在體強路19號陽光城時代中心項目B座二樓工地,施工人員向長富在鋪設可視對講網絡線路過程中不慎觸電,現場人員立即救援,并撥打120報警,經送往廣西國際壯醫醫院搶救,于當晚23時左右經醫院醫護人員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一)人員傷亡基本情況
向*富,男,壯族,1982年1月20日出生,住址:南寧市邕寧區百濟鎮新平村那業坡2號,施工中不慎觸電,經120送往廣西國際壯醫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向*富是廣西新立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雇傭工人,與該公司簽有《臨時用工合同》。
(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20萬元。
四、事故現場勘驗情況
陽光城時代中心項目,屬房地產和商業性質樓,位于良慶區體強路19號,總建筑面積20.8萬平方米,共3棟樓,2017年12月開工,目前進入收尾驗收階段,架子已拆除完成,進入收尾階段。項目建設單位:廣西金川陽光城實業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深圳達實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監理單位:廣西建筑科學研究設計院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勞務公司:廣西新立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發生事故樓棟為B號樓,地上26層,地下3層,事發地在B號樓二樓樓道,當時現場施工人員共4人,均為廣西新立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雇傭工,分2組每組2人在過道兩側鋪設可視對講網絡線路,當天晚上自行加班,二樓樓道沒有照明設施,施工人員從應急逃生指示燈處接電用于臨時照明,當晚20時左右,施工用鋁梯(一個腳無絕緣套)與臨時拖地線破損處接觸,造成了當時正在鋁梯上布線的向長富觸電。
五、事故原因及事故單位存在的問題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勞務單位施工人員違規從應急逃生指示燈處連接臨時照明用電,且當時使用的工具鋁梯存在安全隱患,鋁梯一個腳沒有絕緣保護套,正好壓在臨時用電拖地線上,造成電線表皮破損漏電,導致觸電事故的發生。
2.間接原因
藍*森作為帶隊施工現場的班組長,安全監管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