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區攜創裝飾材料經營部“8.2”高處墜落死亡一般事故調查報告.docx
-
資源ID:369209
資源大?。?span id="19j9hv33" class="font-tahoma">16.81KB
全文頁數:6頁
- 資源格式: DOCX
下載積分:2金幣
免費下載
微信登錄下載
快捷下載

賬號登錄下載
三方登錄下載: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載后,可能會被瀏覽器默認打開,此種情況可以點擊瀏覽器菜單,保存網頁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載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載,請使用電腦自帶的IE瀏覽器,或者360瀏覽器、谷歌瀏覽器下載即可。
4、本站資源下載后的文檔和圖紙-無水印,預覽文檔經過壓縮,下載后原文更清晰。
5、試題試卷類文檔,如果標題沒有明確說明有答案則都視為沒有答案,請知曉。
|
柳州市柳南區攜創裝飾材料經營部“8.2”高處墜落死亡一般事故調查報告.docx
柳州市柳南區攜創裝飾材料經營部“8.2”高處墜落死亡一般事故調查報告
2021年8月2日上午9時許,在柳南區柳邕路354號的柳州市柳南區攜創裝飾材料經營部,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80萬元。
柳南區人民政府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生產安全調查處理權限的通知》和《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生產安全一般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的通知》等法律法規,成立了由區應急管理局,區總工會、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南環街道辦派員,同時邀請區紀委監委派員組成的柳州市柳南區攜創裝飾材料經營部“8.2”高處墜落死亡一般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全面負責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開展各項調查工作。通過調查取證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經過、原因和人員傷亡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整改防范措施,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1、柳州市柳南區攜創裝飾材料經營部,類型: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張某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4XXXXXXXX2P,經營范圍:裝飾材料,建材、燈具、五金產品,衛生潔具批發、零售。
系事故廠房。
2、張某俊,男,漢族,1984年3月10日出生,住址:廣西柳州市柳南區航鷹XXXXXXX室,是柳州市柳南區攜創裝飾材料經營部的負責人。聯系電話:1351XXXXXXX28。
系事故發生廠房承租人。
陳某強,男,漢族,1985年10月16日出生,住址:廣西柳州市鹿寨縣XXXXXXX號,聯系電話:189XXXXXXX77。
系事故發生廠房出租人。
事發地權屬承租情況:
1、2015年5月8日,廣西鴻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廣西林業廳委托廣西北部灣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轉讓,采用整體公開掛牌出讓國有產權,采取協議交易方式,獲得廣西林業基本建設工程公司整體產權。
2、2020年8月6日,廣西鴻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場地租賃協議》將名下桂(2019)柳州市不動產權第0077220號倉儲用地11506.06㎡租給韋某。該《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點明確要求:“……乙方(韋某)負責租賃標的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承擔消防責任,注重消防安全,杜絕事故隱患”。第九條第一款明確要求:“……乙方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情況可進行簡易改造翻新(車間屋頂修繕、出入大門改變位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改造前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3、2020年8月14日,韋某通過《場地租賃協議》將名下桂(2019)柳州市不動產權第0077220號倉儲用地11506.06㎡租給陳某強。該《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點明確要求:“……乙方(陳某強)負責租賃標的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承擔消防責任,注重消防安全,杜絕事故隱患”。第九條第一款明確要求:“……乙方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情況可進行簡易改造翻新(車間屋頂修繕、出入大門改變位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改造前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4、2020年12月7日,陳某強通過《場地租賃協議》將名下桂(2019)柳州市不動產權第0077220號倉儲用地中200㎡廠房租給張某俊。該《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點明確要求:“……乙方(張某俊)負責租賃標的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承擔消防責任,注重消防安全,杜絕事故隱患”。第九條第一款明確要求:“……乙方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情況可進行簡易改造翻新,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改造前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援情況
1.事故發生地點基本情況。柳州市柳南區攜創裝飾材料經營部位于柳州市柳邕路354號《桂(2019)柳州市不動產權》第0077220號中承租的長約13米,寬8.5米的倉庫廠房。事故發生點:廠房頂部距離地面落差約為5米。(如圖一、圖二、圖三所示)
圖一
圖二
圖三
事故發生經過。2021年8月2日上午9時許,位于柳南區柳邕路354號的柳州市柳南區攜創裝飾材料經營部,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一人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死者韋某樂(男,46歲,廣西鹿寨人,身份證號4522XXXXXXX42)為雜工。經調查,因狂風暴雨柳州市柳南區攜創裝飾材料經營部的一處廠房受損,張某俊委托陳某強找工人對受損屋頂進行修繕,雙方約定張某俊支付修繕屋頂工人的工錢,陳某強承擔修繕屋頂所使用的材料費用。事發當天,韋某樂受陳某強委托召集同村工友韋某函、余某武和韋某先,共同對柳州市柳南區攜創裝飾材料經營部的一處廠房進行石棉瓦更換作業。作業時,韋某樂不慎從距離地面約5米的房頂掉落至地面。
事故發生后,現場的韋某函和余某武委托門衛撥打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