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協議書》講解了工程承包人(甲方)與勞務分包人(乙方)在新熱電調峰熱水鍋爐擴建工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和義務。該協議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明確了雙方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檢查、臨時用電安全、機電設備使用及人員安全等方面的具體職責。甲方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法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并提供安全生產指導和支持。乙方需遵守相關法規,建立健全自身的安全生產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并進行必要的培訓。此外,針對臨時用電和機電設備使用,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規范操作,保證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與整改要求。對于特種作業人員,乙方應確保其持證上崗并提交相應資料給甲方備案。最后,《施工安全協議書》還規定了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處罰辦法,包括罰款措施和具體金額,以督促雙方嚴格遵守安全規定。
《施工安全協議書》適用于建筑行業中的工程承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尤其適用于涉及較大規模和復雜性施工項目的合作方。此文檔為吉林省泰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項目部及其合作伙伴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指導原則,確保各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能夠遵循統一的安全標準,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同時,它也為其他類似工程項目提供了可參考的安全管理框架,幫助施工單位有效預防安全事故,提高整體施工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