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職業病危害安全防治責任制度》講解了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保障員工的職業衛生健康權利,加強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管理,預防控制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身體健康而制定的相關制度。該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并詳細描述了職業衛生領導機構的設置,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管理人員及員工的職責與義務。主要負責人的職責涵蓋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確保勞動者健康安全;設置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建立三級職業衛生管理網絡;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職業病防治工作情況;召開職業衛生工作會議,研究和制訂年度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經費;按照“三同時”原則建設新項目;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分析等。分管負責人則具體組織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規程的制定與執行,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實施年度防治計劃,進行培訓教育,檢查防治工作開展情況,處理職業病危害事故等。管理人員需負責落實防治工作,檢查維護保養職業病防治設備,發放個人衛生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員工健康管理檔案。勞動者應遵守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享有職業病預防治療康復的權利。
《某公司職業病危害安全防治責任制度》適用于存在職業病危害風險的企業,尤其是涉及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公司。這不僅限于石油行業的加油站,也包括化工、冶金、建材等可能產生粉塵、噪聲等職業危害因素的企業。此制度為上述企業的管理層提供了一套全面的職業病防治指導框架,有助于他們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調整和優化職業病防治措施,確保企業內部各級人員能夠明確自身的職責與義務,從而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同時,它也為相關部門提供了監督和管理依據,確保企業依法依規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