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測傳感器檢修制度精選》講解了煤礦等礦山行業中安全測控儀器的檢修要求和具體操作規范。該文件指出,平安測控儀器檢修室需配備多種檢測與維護設備,包括但不限于甲烷傳感器、測定器檢定裝置、穩壓電源、示波器、頻率計、萬用表等。平安測控儀器檢修中心還需增加特定的專業設備如甲烷校準氣體配氣裝置、氣相色譜儀或紅外線分析儀以及風洞等。文件強調,安全監測傳感器的檢修工作必須由經過培訓的專業人員負責,嚴格依據產品說明書及相關標準執行,確保不改變電路中元器件的規格、型號及電器參數,并且在檢修時要保持設備內部清潔,及時更換被污染無法清理的過濾器。文中明確,安全測控儀器應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后升井檢修,使用前或大修后須地面測試調校合格并試運轉24-48小時才能重新投入使用。對于超過使用年限的敏感元件要及時更換,并做好相應標記送回廠家維修。同時,在整個檢修過程中要注意避免劇烈沖擊震動,防止損壞板件上的小元件。檢修完畢后的傳感器需放置于合適環境條件下保存。此外,礦井應確保各類傳感器裝備率達到百分之百,備用量不少于百分之二十,零配件材料和維修校正用儀表妥善存放。最后,針對超期服役或帶病運轉的情況,符合一定條件的安全監控設備應及時報廢處理,維修過程中的數據也需如實記錄。
《安全監測傳感器檢修制度精選》適用于煤礦及其他存在類似安全監測需求的礦山行業。該文檔為這些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提供了詳細的傳感器檢修指導,確保其能夠根據規范進行有效的設備維護,保障井下作業的安全性。通過遵循這份文檔的規定,相關企業可以提高監測系統的可靠性和準確性,降低因設備故障帶來的安全隱患風險,同時也有助于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這不僅有助于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也對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