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講解了為確保校外培訓場所的消防安全性,而設立的詳細要求。這些規定針對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提出了明確規范,確保機構內部必須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消火栓等基礎滅火設施,并保持其完好有效性。該文件強調安全疏散通道的重要性,包括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出口標識,疏散通道需保持暢通無阻狀態,不得存放任何阻礙物。規定中對于人員密集區域如教學區,明確了用火用電的具體管理措施,防止因違規使用電器或照明器具造成火災風險。另外還包括定期組織全員參與防火演練活動內容,以及制定并張貼應急疏散預案,保證一旦發生危險可以快速有序撤離。同時指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落實到每個崗位和個人身上。要求校方加強內部監督巡查機制,做好每日檢查登記工作,以確保規章制度能夠得到嚴格執行。還涉及到消防知識教育培訓方面,要求培訓機構將消防安全常識納入教職工培訓計劃和學生的課程體系中,以此提高所有人的消防安全意識。
《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適用于面向中小學生及其他適齡兒童提供各類非學歷教育培訓服務的機構。無論規模大小或者開設何種類型課程(例如文化課輔導、藝術特長培養等),都必須遵守此規定中的所有條文。這些機構多處于商業樓宇或居民區內的人流聚集之處,建筑布局與功能設計各有不同,因此需要特別注意消防安全工作的特殊性,確保學生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并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降低火災損失。該規定的出臺旨在促使校外培訓機構更加重視消防安全建設,從而在整個教育輔助行業中形成重視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