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教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講解了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性和具體措施。該文件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強調了預防群死群傷事故、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系統建設和強化監管執法的重要性。文件明確了企業應牢固樹立安全紅線意識,強化主體責任意識,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探索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長效機制,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主要任務包括依法生產經營、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和應急救援到位。文件還詳細介紹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強化執法和總結完善四個實施步驟,并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宣傳教育、樹立典型、強化執法、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強化督導考核等保障措施。
《安全生產教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適用于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行業企業,以及危險物品(如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油氣輸送管道、氣體充裝等)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和規模以上其他工貿企業。該文件特別強調了各級各有關部門應通過落實監管職責,督促這些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效執行,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