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講解了當前我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的組成與運作模式、監管體制及其基本特征和原則,同時詳細描述了不同監管層面的職責以及具體的實施方式。文檔介紹了政府和其他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工作進行綜合監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文中闡述了一個包含多方面配合的管理體系:即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國家監察與地方監管相結合、政府監督與其他形式監督并存的局面,并說明了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設立及網格式監管體系的形成。針對特定領域如煤礦的安全監管特點,明確提出了國家監察與地方政府部門協作的方式,避免可能存在的利益干擾。此外,還梳理了政府與社會其他主體在監督中的分工及責任。關于監管的特征,提到其具有權威性、強制性和普遍約束性,遵循法律依歸的原則,且以預防為主導。監察人員的具體職責任也被列舉出來,如宣傳安全生產法律和法規、檢查執行情況等十多項任務。對于監督檢查的工作流程進行了分類解析,包含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同時強調技術監察與行為監察相互配合的重要性。在安全管理方面,內容涉及機構設置、教育培訓、隱患處理和行政許可等方面的基本情況及法律法規標準的匹配度。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適用于全國范圍內所有需要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單位和個人,主要涵蓋生產經營單位管理層和安全生產工作人員。具體涉及政府部門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其執法人員,還有企業內部負責安全工作的專職或兼職人員。也適配于各類社會組織如工會、新聞媒體和社區組織參與的安全生產監督活動中,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各自的角色與職責。特別是從事危險系數較高的行業如礦山、化工等領域的企業,以及交通水上作業場所等需要特殊安全保障措施的地方,相關從業人員能從中獲知最新的監管要求和技術規范,有助于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效能,為各行業的生產安全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