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倉庫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企業倉庫安全管理的各項規范和要求,涵蓋了普通倉儲、鋰電池生產或儲存以及制冷涉氨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該規定從基礎資料管理方面入手,強調新建、擴建與改建倉庫的建筑設計需符合國家規范,并由相關部門審核驗收,同時還明確了防火負責人的職責及相關應急預案演練的重要性。在儲存安全管理中提到甲乙類物品與丙類物品不得混存,并詳細介紹了貨品堆垛的具體尺寸及間距標準,確保貨物分類堆放并規則整齊。此外,對于電氣安全管理也有明確規定,如禁用高溫照明燈具,在配電線路穿管保護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確保電器設備周圍保持安全距離且定期檢查檢測以消除隱患。涉及明火作業時,則要求嚴格的動火證審批機制,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完備且通道暢通。特別在鋰電池生產和儲存方面,《企業倉庫安全管理規定》還描述了分容、化成與老化房應單獨設置實體隔墻,安裝全角度監控與煙感溫控報警器等細節;而在制冷氨企業的冷庫運營部分,又著重提及氨氣濃度檢測報警系統與緊急噴淋措施等內容。
《企業倉庫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需要嚴格實施倉儲安全管理的企業及行業,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原料倉儲企業、制造型企業中涉及危險化學品存儲的車間和物流企業的大規模物資倉庫,特別是存在鋰電池生產或儲能單元存儲業務的相關企業。同時本文件也非常適合于擁有冷庫運行資質、利用制冷氨進行降溫操作的企業參照執行。各相關企業應當依照自身具體業務類型,結合規定內容進行細化落實,以確保整體倉儲環境符合國家安全生產的要求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