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雪深觀測儀》講解了該類儀器的設計、生產和檢驗相關標準。該標準明確規定了自動雪深觀測儀的分類與組成、技術要求、試驗方法以及檢驗規則,同時涵蓋了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等內容。根據測距原理的不同,標準將自動雪深觀測儀分為激光型和超聲波型兩類。在硬件方面,包括激光或超聲波測距傳感器、采集器、通信控制器、電源及支架;在軟件方面,涉及數據采集軟件和應用軟件。對于技術要求,《自動雪雪深觀測儀》描述了結構、工藝與外觀的具體規范,強調機械設計應有利于裝配、調試等環節,連接電纜需柔軟并具備屏蔽功能,零部件之間也需做到牢固可靠、便于安裝維護。此外,測量性能被明確為范圍0cm至150cm,分辨力達0.1cm,最大允許誤差為1cm。數據存儲功能則要求儀器至少可以保存最近180天的分鐘數據文件,并按照特定格式進行傳輸。為了保證數據質量控制與算法的科學性,文件引用了其他相關標準中的規定作為參考依據。
《自動雪深觀測儀》適用于氣象行業從事研發、生產和檢測的專業單位和人員,特別是在基于激光和超聲波技術的自動雪深觀測儀器領域工作的群體。此標準也可為需要采購或者使用此類設備的相關單位提供參考,例如氣象監測機構、環境監測部門以及高校和科研單位中的氣象學、環境科學等相關領域的研究人員。通過該標準的應用,這些機構和專業人員可以更加規范化地開展設計、生產與檢測工作,提升產品的可靠性與精度,進而滿足實際應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