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作業場所控制毒物源的“十八項”措施》講解了密閉有毒物質發生源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合理采用局部排風設備就地排放毒物,以及避免毒性大的與毒性小的發生源交叉污染的具體策略。《工業作業場所控制毒物源的“十八項”措施》描述了在大規模或者涉及劇毒化學品的工作區域應建立緊急情況下的排氣機制,且明確規定了有低濃度氣體散發時全面通風換氣的要求及其計算方法。文中還對排毒罩的設計原則和布置方式進行了詳盡闡述,例如控制風速范圍和進、排風口的位置保持安全距離的規定。同時,針對產生高毒性物質車間和一般車間的分離需求及通風系統的設置提出具體規范。此外還提及加強企業內部培訓的重要性,要求從企業管理層到一線勞動者進行職業危害防護培訓,提升全員的職業衛生意識。
《工業作業場所控制毒物源的“十八項”措施》適用于化工、醫藥、電子制造等行業中存在毒害氣體泄漏或散發潛在風險的企業或單位。尤其適合在涉及大量化學反應過程中的工廠,如制藥廠、石油化工廠及印刷電路板生產等場合使用。此外,《工業作業場所控制毒物源的“十八項”措施》也能應用于科研機構和實驗場所,以確保實驗室操作員安全免受有害氣體侵害。通過遵循這一措施中的各項規則,有助于保障各行業中勞動者身體健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符合國家職業健康安全相關法律規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