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蒸汽鍋爐司爐工的上崗條件、安全規定、操作準備和正常操作的具體要求。上崗條件包括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司爐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司爐工操作證,熟練掌握鍋爐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具備高度責任心和安全知識。安全規定要求司爐工持證上崗,證件需定期復審,鍋爐使用前須取得使用證并定期檢驗,建立健全各種管理制度和記錄。操作準備部分詳細列出了運行前的檢查項目,如入孔、手孔、爐篦、爐墻、風道、煙氣調節門、鼓風機、引風機、給水設備、蒸汽管道等的檢查。正常操作部分則涵蓋了升火和運行的具體步驟,包括升火時的注意事項、水位和壓力的控制、給水設備的管理、安全閥的定期試驗以及高低水位報警裝置的使用。
《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蒸汽鍋爐的操作和管理人員,特別是那些負責固定式低壓鍋爐運行的司爐工。該規程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遵循正確的操作流程,保障鍋爐的安全運行,預防事故的發生。適用于工業生產、供暖系統以及其他需要使用蒸汽鍋爐的行業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