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鏟司機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電鏟司機在作業前、作業中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安全操作規范。上鏟前,司機必須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各部銷軸、電線接頭、作業面上部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起車前,正、副司機需進行呼喚應答,并鳴笛示意。嚴禁無證人員操縱設備,徒工需在師傅監護下操作。作業中,不得將裝滿礦巖的鏟斗懸在車道方向等候裝車,車輛未對準鏟位、未停穩時不準裝車。裝車時,應鳴笛示意,避免鏟斗從車頭上方經過,嚴禁扒、砸、壓運輸車輛。電鏟作業回轉時,配重箱圓弧頂點與運輸車輛和工作面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2米,作業位置距工作面外沿安全距離不得小于3米。操作人員需時刻注意掌子面變化,發現危險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當班領導。電鏟作業時,禁止人員上、下車,梯子需背向掌子面,電鏟運行時禁止人員在下方停留。移動電鏟改變作業方向時,鏟下需有人看管并清除障礙物。長距離走鏟時,需有專人監護和指揮,鏟下人員不得站在履帶正前方。升、降段時,行走抱閘及撥輪必須靈活可靠,上坡時主動輪應在后,下坡時主動輪在前,鏟斗應接近地面,鏟下人員需做好掩車準備。爆破時,應服從警戒人員指揮,將電鏟開到安全區,尾部朝向爆破區,切斷電源開關,不得以鏟做掩體避炮。電纜接頭需包扎好,拽電纜時使用專用絕緣工具,雨天應蓋好、架好電纜接頭。高壓線與電鏟上部距離不得小于4米,鏟上無人時需拉下距離開關。在松軟、易滑地點作業時,需采取防泥防滑措施。非本機臺人員不得隨意上鏟,作業時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機棚、走臺及操作室,不得放置有礙行走的障礙物。電鏟出現故障時,必須及時排除,不得帶病作業,各部抱閘及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靈活可靠、完整無缺。機上必須配備滅火器,禁止用明火取暖、檢查燃油、烘烤油水分離器等,油水凍結部位、排氣管及電機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電鏟司機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礦山、采石場等需要使用電鏟進行挖掘作業的行業,尤其是那些涉及大量礦石或巖石搬運的場所。該規程為電鏟司機提供了詳細的作業指導,確保其在操作過程中能夠遵守安全規范,減少事故風險,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