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實施辦法》講解了市交通運輸局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該辦法詳細規定了“一票否決”的適用范圍和具體情形。對于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公交公司、市地方海事局、市農村公路管理處以及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等單位及其負責人、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一旦出現規定的“一票否決”情形,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發生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監管不力導致安全事故、組織救援不力使事故擴大、隱瞞或謊報事故、未按期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等,將被取消當年參與系統內評優評先和表彰獎勵的資格。此外,辦法還明確了否決程序、聽取陳述申辯的要求、整改要求以及否決期限等內容。
《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實施辦法》適用于市交通運輸局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單位及其負責人、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具體包括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公交公司、市地方海事局、市農村公路管理處和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等。這些單位及其相關人員需嚴格遵守本辦法,確保安全生產責任的有效落實,防范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提升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