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機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吊機操作前的設備檢查要求,確保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完好可靠。文中指出,若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則嚴禁吊重。規程強調了操作過程中聽從指揮的重要性,要求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并在開車前先鳴鈴。規程還規定了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的操作要求,以及在規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文中詳細說明了工作停歇時的操作規范,要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規程還強調了多臺橋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的協調性,運行時橋吊之間的距離要求,檢修橋吊的安全措施,重噸位物件起吊時的試吊要求,運行中突然停電和吊件下滑時的應急處理措施,以及露天橋吊遇惡劣天氣時的操作規范。最后,規程特別指出了夜間作業的照明要求和龍門吊機的特殊操作注意事項。
《吊機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各類吊機操作人員,特別是從事建筑、制造、物流等行業的吊機司機。該規程旨在確保吊機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減少操作過程中的事故風險,保障操作人員及周圍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相關管理人員和安全監督人員也應熟悉并嚴格執行該規程,確保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