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手冊》講解了關于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多個方面,涵蓋了違反申報登記規定、現場檢查規定、固體廢物污染治理規定、固體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理、管理規定、固體廢物轉移管理規定、地表水污染防治規定、造成污染環境的行為、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規定、監測管理規定、排污費征收使用規定、固體廢物進口環境管理規定、電子廢物管理規定以及適用于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行為。具體內容包括違反申報登記規定的行為,涉及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申報登記,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了產生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向環保部門申報相關資料,如有重大改變需及時申報。違反申報登記的行為將面臨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及罰款的處罰。違反現場檢查規定的行為則指拒絕環保部門現場檢查或在檢查時弄虛作假,同樣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違反固體廢物污染治理規定的行為包括擅自關閉、閑置或拆除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將受到罰款及限期改正的處罰。
《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手冊》適用于環保部門、固體廢物產生單位、固體廢物處理企業、危險廢物處理機構、監測機構等相關單位和個人。該手冊不僅為這些單位提供了詳細的法律法規依據,還明確了各類違規行為的具體處罰措施,有助于提升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規范性和合法性,保障生態環境的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