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評優方案》講解了XX公司關于評選2021年度安全生產先進的具體安排和要求。該方案詳細列出了評選獎項的設定,包括集體項目“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項目“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同時,明確了參評范圍及名額分配,其中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由公司所屬各部室、中心、公司推薦,每部門推薦2個名額,最終表彰2個集體;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由各部門推薦,每個部門的具體推薦名額詳見附件2,最終表彰10名先進個人。評選條件方面,安全生產先進集體需完成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目標、安全生產技術考核指標,并且未發生突發事件、安全事件遲報、漏報、瞞報。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則需在2021年1月1日前入職,簽訂2021年度員工安全責任書,并在安全生產工作中表現突出。推薦名單及推薦表需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發展經營部。
《2021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評優方案》適用于XX公司所屬各部室、中心、公司的全體員工。該方案旨在通過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成功經驗,激勵全體員工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持續改進和提升。所有參與評選的部門和個人應嚴格按照方案要求,認真準備推薦材料,并按時提交至發展經營部。